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本站公告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1120
电话:0411-81793593
手机:13942601587
邮箱:1747403724@qq.com
联系人:温经理

即日起大连市将严查“十大驾驶陋习”交通违法

为了培养驾驶人安全规范的驾驶习惯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面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我市交警部门自即日起至6月底,将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装备,全力开展“十大驾驶陋习”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为。
  “人行横道上停满了汽车,行人只能在行车道上借道穿行;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聊得不亦乐乎;车辆都在排队慢行,不时有车辆从左侧逆行超车。”这些我们行车途中司空见惯的不文明行为,既是每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也是广大市民诟病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却极可能引发大范围交通拥堵或重大交通事故。
  为此,我市交警部门汇总了驾驶人习以为常却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十大驾驶陋习”:即乱停乱放、强行不礼让(绿灯跟进)、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城区乱鸣喇叭、不系安全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消防、医疗抢险)、驾车扔垃圾吐痰、逆行抢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主动撤离现场等十大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减少或杜绝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教育引导与现场处罚相结合,路面查处与视频监控相补充的多种方式,对“十大驾驶陋习”展开全面整治攻势:一方面依托日常勤务岗位在做好道路(路口)疏堵保畅的基础上,对涉嫌上述交通违法的车辆或驾驶人进行拦截检查并依法处罚;另一方面,通过高清镜头、视频卡口平台等道路视频监控设施,对路面发生的“十大驾驶陋习”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和采集录入,“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就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
  交警部门还表示,对于非法占用行车道和人行步道(不含停车泊位)等违法停车情形将展开拉网式整治行动:对违停车辆驾驶人拒不驶离停车超过60秒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含在安装路侧护栏内停车及虽在泊位停放但朝向不一致的),按照规定拍照取证处罚;对占用斑马线、公交站点以及路口渠化隔离带等严重妨碍交通的违停车辆,一律予以拖离。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公安部123令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和记分。
  十大驾驶陋习咋处罚
  01乱停乱放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100元
  02机动车随意变道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罚款100元
  03开车打手机
  ◎行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罚款50元
  04市内乱鸣笛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罚款50元
  05不系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城市快速路比照高速公路执行)
  罚款20元
  07强行不礼让(绿灯跟进)
  ◎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适用无灯控、无民警指挥交叉路口)
  ◎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罚款200元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罚款150元
  08占应急车道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罚款100元
  09随车扔垃圾吐痰
  ◎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
  ◎驾驶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
  罚款50元
  10发生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快处条件,应撤不撤造成交通拥堵的
  罚款50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1120   电话:0411-81793593   传真:0411-81793593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12005673号-3
24小时服务热线:13942601587    QQ:1747403724
技术支持:大连网站制作
分享到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进行咨询
这里二维码扫描
  • 24小时

  • 13942601587
  • 咨询热线

  • 8179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