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近百人的队伍后开“单身证明”,一位老汉躺在椅子上睡着了。说起这事,西岗区婚姻登记处主任韩琳很无奈:“这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单身证明’,把老百姓折腾毁了。 ”
3天开了600份“单身证明”
昨天下午,在西岗区婚姻登记处结束当天的工作前,第205名当事人提出开具“单身证明”的要求。最近3天,平均每天都有200人到婚姻登记处要求开具单身证明或未婚证明。尽管工作人员不断重申开不了单身证明,人数还是有增加的趋势。“我们现在已无法办理正常的婚姻登记手续了。 ”工作人员了解到,这种情况跟公租房政策有一定的关联。“很多当事人跑了很多部门,就是为了‘单身证明’。 ”韩琳说。
“单身证明”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目前有些单位把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作为单身证明使用,如在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银行贷款等。“单身证明”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然而目前,省民政厅已经做出决定,婚姻登记机关只为当事人开具“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而在此证明上均注明“不能用作单身证明和未婚证明”。
有关专家认为,是否单身应以本人声明为准。因为目前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均明确写明“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这种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本无法证明当事人是否单身,一些单位将没有法律效力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单身证明来使用,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建议
应以本人声明证明婚姻状况
“新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不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一切个人情况都以当事人声明来办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也应该以本人声明证明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并具有法律效力。 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