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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一次性安家补贴可达百万

2012年度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其集中申报将在今年4月26日进行。经审核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为100万元的安家补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安家补贴标准最高可达100万元

根据《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13号令),用人单位从大连市以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目前,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标准已提高至2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3个层次,每年初集中开展上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此次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引进人才进行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不予受理。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可组织本单位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引进的下列高层次人才申报: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申报标准100万元;2.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申报标准30万元;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者,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培养出世界冠军的国家级教练员,在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申报标准20万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申报工作有两个突出变化。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放宽了引进人才在连办理落户或居住证等时间要求,从以往时限要求截至上一年末,改为申报当年集中受理日之前。这一条件的放宽,可使落户时间滞后的引进人才提前一年申领到安家补贴。

同时,参考国家“千人计划”项目评审条件,对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实行了放开人选国籍限制、放宽签订工作合同期限、按人选层次区分补贴标准等特殊政策。鉴于今年系首次受理“千人计划”人选申领安家补贴,允许用人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引进的目前仍在连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千人计划”人选申请补报,这也是大连市落实和完善国家“千人计划”地方配套政策的有力举措之一。记者张星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须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引进的,须已办结录用、调任或转任审批手续。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须为长期项目。其中,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人选签订工作合同可放宽至不少于3年。

已在大连办理落户或者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大连市居住证》)。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无国籍限制,外国籍人选须持有市外专局签发的 《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起始时间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和在连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引进的,起始时间以市公务员局或有审批权区市县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审批录用(转任)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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