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本站公告�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1120
电话:0411-81793593
手机:13942601587
邮箱:1747403724@qq.com
联系人:温经理

大连针对高校毕业生落户新政策

年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的报到落户政策有新变化,放宽了对专科毕业生的落户条件,落户不再唯学历论,而以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是否落实用人单位为条件。
落户门槛放低,落户条件以就业为先
 根据《通知》规定,落户我市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须落实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主城区及高新园区接收的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限制)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而以往,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在我市落户,需要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专业对口的接收单位,同时还要符合《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
   今年,限制外地生源专科生落户大连的《专业目录》取消了,在两年择业期内(2009年的毕业生,择业期到2011年6月30日),专科毕业生只要落实用人单位,即可落户大连。
另外,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生,需要在我市落实用人单位,方可落户。和以往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相比,今年的落户条件以落实用人单位为先。
今年新政规定,专科生要有《人才工作居住证
《通知》规定,在主城区(包括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落实用人单位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3年后凭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落报常住户口;在新城区(包括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落实用人单位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1年后凭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常住户口。
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是今年的一项新政,专科毕业生需要带《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在我市居住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手续(《户口簿》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人事部门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审核发放手续。
人事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核定《人才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出具《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通知书》。
拟落户主城区的专科毕业生持《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通知书》,到市政府人口结构办窗口领取《人才工作居住证》;拟落户新城区的,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人口结构办领取《人才工作居住证》。

大连代办网专业代办:大连户口落户大连户口迁出手续提取档案代办、档案

转移代办报到证办理代办(改派、遗失补办等)大连转正定级手续、代办各种公证

认证同时也为户籍在大连身在外地的朋友代开各种证明手续等服务。

我们的服务宗旨:先办事后付款,您的托付我们的承诺!

联系电话:0411—81793593   1394260158724小时)QQ1747403724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1120   电话:0411-81793593   传真:0411-81793593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12005673号-3
技术支持:大连网站制作
分享到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进行咨询
这里二维码扫描
  • 24小时

  • 13942601587
  • 咨询热线

  • 8179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