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办房产证都需要谁到场
你好,我去年全款买的高新园区的房子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我单身,房子写的是我和我母亲两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母亲和父亲都必须到场吗?都需要我们带什么资料,具体什么流程?
回复:您好:“大连民意网”转来的关于您咨询的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受理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现答复如下: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办理,根据您所述情况,需要您和您母亲一起共同到场办理,不需要您父亲到场。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需准备材料如下:1、《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制式)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原件)3、商品房结算发票(原件、复印件)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5、房屋面积测绘分户图(原件)6、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原件)7、纳税完税证(原件)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高新区房屋交易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411-84615600或到高新区纳米大厦6楼房产窗口咨询。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的关注。
回复部门:高新园区党工委(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