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庄河农村参加的合作医疗,如果到哈尔滨就医,如何办理报销?如果在大连市内就医、看病或住院,又如何办理报销?请给予请细解答。
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新农合相关规定,您母亲在哈尔滨就医,属于异地就诊,在公立医院花费的医疗费用可按25%的比例报销。您可在患者出院后携带住院病志、住院费用总明细、住院费收据、合作医疗证、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于每月6-19日(节假日除外)到庄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未经转诊在大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25%,经转诊后就医报销比例为45%。办理转诊需庄河中心医院出具转诊单,然后由庄河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转诊到大连指定医院就诊,报销过程同上。